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的成语故事

拼音fāng yǐ lèi jù,wù yǐ qún fēn
基本解释方:方术,治道的方法;物:事物。原指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聚在一起,各种事物因种类不同而区分开。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。
出处《周易·系辞上》:“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。”
暂未找到成语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 的典故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---|---|
勤俭节约 | 路遥《平凡的世界》第五卷第一章:“因而形成了既敢山吃海喝,又能勤俭节约的双重生活方式。” |
改过迁善 | 《周易 益》:“君子以见善则迁,有过则改。” |
罗掘一空 | 蔡东藩、许廑父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30回:“是时宁城已罗掘一空,急切不得巨款,没奈何任他所为。” |
己之所不安,勿施于人 | 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版法解》:“度恕者,度之于己也。己之所不安,勿施于人。” |
屈指一算 | 曾朴《孽海花》第四回:“匆匆过了中秋,雯青屈指一算,那天正是出场的末日。” |
孜孜以求 | 孙犁《芸斋琐谈》:“因为他那种孜孜以求、有根有据、博大精深的治学方法,也为人所熟知了。” |
举贤任能 | 《礼记 大传》:“三曰举贤,四曰使能。” |
源源不断 | 《孟子 万章上》:“欲常常而见之,故源源而来。” |
十羊九牧 | 《隋书 杨尚希传》:“所谓民少官多,十羊九牧。” |
罪上加罪 | 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17卷:“见今县里告下忤逆,如今又打死小四,罪上加罪。” |